2011年六月號

本月團契聚會
星期五晚上7:30
6/3小組聚會
6/10
查經
林前13:4 - 7
6/17
祈禱分享會 - 兒女的禱告
6/24
常會
人不為己。單單為主
貢立江牧師
6/26
浸禮
Joe, Linnie & Michelle

我的見証黃小慧
不經不覺信主已經6年了。6年前由 Yvonne Lee姊妹引領下 , 我出席了中文成人團體 (AF) 的Kickoff BBQ。在那裏認識了一班羽毛球會的弟兄姊妹。因為本身亦熱愛這運動,因此加入了羽毛球會。並開始認識了FCBC。經過弟兄姊妹的誠意邀請後,亦開始出席了主日崇拜。記得那次是黃牧師講道。主題是家人和兄弟姐妹相處之道。雖然我在香港時讀的是基督教中學,但對聖經一點興趣都沒有。讀聖經都是為了應付考試。但是在那一刻,彷彿被聖靈感動,感到黃牧師講的道非常受用,對FCBC亦產生一種莫明的親切感。從那次開始,每個星期日都會到FCBC出席主日崇拜,同時加入了AF的大家庭。
在加入AF後, 有機會參加主日學和查經班,從而懂得何謂罪。 明白世人因罪, 而離開了 神。 然而因為 神愛世人, 派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拯救世人。 耶穌基督用了祂的寶血拯救我們. 洗去我們的罪,讓我們得到永生。就在2004年12月19日主日崇拜黃牧師的呼招下,作了認罪祈禱, 接受 耶穌基督作為我生命的救主。
我人生第一次真正感覺經歷到神是在成為基督徒後2個月。在一個寒冷的夜晚,我蓋著厚厚的綿被,本來是溫暖的被窩,但是突然身體發抖,感到寒氣慢慢傳遍全身。當時十分害怕。成為基督徒只有2個月的我,不懂什麼聖經經文,唯獨是記得主禱文。於是便開始背頌主禱文。背頌第一次時,身體開始停止發抖。背頌第二次時,寒意也開始減退。背頌到第三次時,身體便開始暖和。或許有人會覺得不可思意,但是那次我確信神是存在的,並且會保護我們。
在信主後學會通過祈禱與 神講話。即使有時間經歷對主信心的試練,為了某些原因離開教會, 但每當遇到困難和問題不知怎樣解決時,總是會向神禱告,將事情交給祂。彷彿祂已成為心中的支持。 到近一年,因為一群熱心的弟兄姐妹, 把我又帶回FCBC。
事實這些年來一直都有弟兄姊妹叫我受浸。 但是我總是回答: 未是時候。實在自己心裡明白, 這是一個藉口。當中包括了不知道怎樣去寫這見證,害怕寫不好會被人嘰笑,最重要的是還是沒有勇氣站在人前說出自己的得救見證。 直到最近收到一封prayer request,當中有一個字令我重新思考受浸一事。這個字就是Regret,遺憾,後悔。在那一刻我開始反覆思量,可能最近身邊有朋友雙繼患病和離世,覺得天國快近了。不是因為害怕死亡,而是害怕死後回到天家,當神問到我為什麼信祂但不肯受浸。難道我可以回答祂說未是時候嗎?那時我已經沒有機會受浸了,我會不會後悔呢?受浸是作為基督徒的責任,我既然已經 “心裏相信, 口裏承應”為什麼還不肯去做呢?
雖然心中有了決定,但另一個一直困擾著我的問題又出現了。在路加福音裡記錄著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。財主因為不相信神,死後下了陰間受痛苦。沒有人可以給他水喝減輕他的痛苦。我本身在一個佛教家庭長大。亦是唯一一個信主的。我想起我那去世的父親,他非常疼愛我,卻從未有機會認識主。倘若果如路加福音所說,他日看見他在陰間受痛苦的我,在天國內還會感覺平安,喜樂嗎?想到這裡我對受浸一事又開始遲疑了。但同一天晚上,當我洗澡時,忽然出現了答案。可能是神對我說話吧。祂說:有多小父母少時沒有機會上學讀書識字,但是他們總是盡力給自己的孩子得到最好的教育,進入最好的學府。又有多少父母一生中從未享樂過,卻把錢節省下來,供應自己子女所需。做父母的,總把最好的給孩子,更何况神呢! 我媽媽雖然未認識主,但是她卻尊重我的信仰。每當我們用餐時,我作餐前禱告時,我的媽媽總是安靜地坐著等到我禱告完畢再一起進食。當我們去拜祭我的父親,上香的時候,她總是對我說:你是去教堂的,不用上香,鞠躬就好了。其實神早已在我的媽媽心中動了工,這一切都是她承我的宗教,支持我的信仰的行動。可是我卻沒有體會到她的心意。當下決定了受浸後,我再度翻開路加福音,財主與拉撒路那章經文再看一遍,竟然有了新發現。在第廿七,廿八節內記載著財主的話說:”我祖啊!既是這樣,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,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,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。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”。我從前也看過這節經文,而且不止一次。但是當時我只是專注財主受苦那段落,而忽略了這經文的真意。事實上連財主也不希望自己的家人受苦,何況是我們的家人呢!這次我深刻體會到,神是要我明白,只要我們願意放下自己主觀思想,必定可以從聖經找到問題的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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